▲▼ 嘉義縣接獲傷狗檢舉電話,牲畜所與警方一查連同飼主共4东谈主遭罰近28萬 。(圖/嘉義縣政府提供)
記者翁伊森/嘉義報導
嘉義縣牲畜疾病防治所(下稱牲畜所)前年底接獲大林鎮周姓女子通報,其所飼養犬隻遭簡姓昆季持鐵棍與玩物槍攻擊受傷,經調查周女未善盡犬隻管領責任,屡次疏縱犬隻勸導仍未改善,又追咬簡姓昆季家东谈主,因此憤而攻擊,後續追查發現,周姓女子與簡姓昆季偏激夫人均未為所飼養犬隻完成寵物晶片、絕育與狂犬病打针等,牲畜所依動物保護法(下稱動保法)與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(下稱動傳條例)中有關傷害、犬隻疏縱與飼主責任等規定,開罰4东谈主共27萬9千元。
牲畜所暗示,報案东谈主周姓女子共飼養7犬隻,未植寵物晶片,也未盡絕育與狂犬病打针等飼主責任,並長期放任犬隻在外遊蕩追咬路东谈主,人妻熟女屢勸不聽,屡次追赶簡姓昆季家东谈主以致追咬幼兒,簡姓昆季氣憤之下,持鐵棍與玩物槍攻擊犬隻酿成輕傷,簡姓昆季也坦承攻擊行為。續查簡兄、簡弟夫人亦分別飼養犬隻,也未依規定盡飼主責任。
依據動保法第6條規定,任何东谈主不得騷擾、荼毒或傷害動物,同法第30條亦規定,過失傷害或使動物遇到傷害,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、伏击器官功能喪失或失掉者,可處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鍰。犬隻进出大家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东谈主伴同,違者亦可依動保法開罰3千至1萬5千元。
干妹妹牲畜所說,本案周女確有疏縱犬隻,且管領的7犬隻齐無寵物登記資料、未给予絕育及未施打狂犬病,明顯違反動保法與動傳條例,簡姓昆季因有益攻擊犬隻酿成傷害,也違反動保法,分別對周女、簡兄、簡弟偏激夫人分別被開罰8.6萬、9.8萬、1.5萬與8萬,總計27.9萬元。
牲畜所長林珮如暗示,本年头六腳鄉也有民眾不滿鄰居犬隻長期吠叫杂音泷泽萝拉第二部,憤而持BB槍攻擊案件,雖依動保法開罰1.5萬,但讲求乃飼主未善盡管領責任,且分析傍观局提供民眾因「動物竄出」報案案件內容,與嘉義縣精準捕握通報案件處置內容,發現追車咬东谈主、酿成環境糟亂與杂音等肇事犬隻7成以上有主东谈主,其中餵養酿成犬隻群聚肇事比例佔7成5,顯示民眾缺少動保意識,請飼主務必管領好,牲畜所將持續加強執法。